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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公司**市轨道交通
十二号线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项目税点更改的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我方于2025年12月18日发布的[**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设备租赁招标(招标编号:**** )文件,现对其中税点相关内容作如下补遗调整,本补遗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原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天泵及车载泵增值税税率为(6%),现调整为 (13%)。因系统中设置的税率暂无法修改,请各投标人按照本补遗修改后的税率进行报价。
2. 投标人应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计算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税费明细等相关内容均需对应更新。标书代写
3. 本补遗发布后,原招标文件中涉及税点的条款,以本补遗内容为准;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均不发生变更,仍按原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标书代写
以上事项,请各投标人知悉,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请予以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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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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