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市临空经济区普通高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
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2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资信标-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类似项目业绩(2分):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少于以下规模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业绩: |
类似项目业绩(2分):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提供业绩的招标公告上的发布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少于以下规模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业绩: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3条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委托方对受托方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履约评价,详见合同附件二**市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履约评价表。 |
委托方对受托方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履约评价,详见合同附件二**市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履约评价表(如在合同履行中市政数局颁发新的履约评价表,按最新的履约评价表执行)。 |
三、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
无。
四、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作相应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不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地址:**市禅**五峰四路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757-****5515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