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古雷开发区海砂集中开采区(一期)项目生态修复增殖放流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11-28,更正为:2025-12-18。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2-12,更正为:2026-01-0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9 09:30:00,更正为:2026-01-06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19 09:30:00,更正为:2026-01-06 09:30:00。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2 评标标准 商务项 8、珍稀濒危水生动物苗种供应资质:根据投标人被列入“珍贵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单”的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清晰、真实、有效。经核实属实的,得3分;未被列入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增殖放流响应机制与沟通流程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增殖放流品种编制增殖放流响应机制与沟通流程方案。根据所提交方案的结构完整性、逻辑清晰度及与本项目的契合程度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结构完整、逻辑清晰、针对性强的,得 3.0 分;方案结构较完整、逻辑较清晰、针对性一般的,得 2.85 分;方案结构和逻辑基本完整、内容较为概括但不影响理解的,得 2.7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未覆盖本项目全部增殖放流品种的,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1、放流时间:根据市场调查,结合放流对象与苗种生产季节,原则上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交付。★2、放流地点:古雷头附近海域;”
现更正为:“★ 1、放流时间和地点:根据市场调查,结合放流对象与苗种生产季节,原则上于2026年6月30日前在古雷头附近海域完成交付。★2、根据《**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珍贵濒危物种供苗单位除持有《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外,还需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且应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单”。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8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县杜浔镇杜昌路568号
联系方式:187****1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平**小溪镇银河路金蓝湾小区2号楼D10号
联系方式:0596-****16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167
****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