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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区**路27号1#楼2-38Q室 | 616,185.00元 | 98.86 |
采购包1(2025实训室装修工程(二期)):
工程类(****)
| 1-1 | 装修工程 | 2025实训室装修工程(二期) | 电路改造、墙面粉刷、隔断、吊顶修缮、木门安装、灯具增设等。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 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 项 | 洪敏文 | 闽235********30038 | 616,185.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凤莲 |
| 评审专家: | 叶少云 、 陈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载明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取。②计算标准: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按0.8%计算收取。③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④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⑤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17********0003202;开户名称:****;开户行:****公司****营业部。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实训室装修工程(二期):0.492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公司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2.1”和“14.5”条的规定,******公司的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市**区首山路80号
联系方式:0591-****121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式:0591-****82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滢、肖榕
电话:0591-****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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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