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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评选表彰**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113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民主择优和集体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确定****国库科等5个单位为“**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苏晓军等5名同志为“**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43-****701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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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