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程序有关规定,****拟受理**州米老头生态****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2月24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7-****740
通讯地址:****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市**镇南木达街279-2号)
米老头生态****公司入河排污口信息公示表
| 申请单位 |
**州米老头生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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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 |
**杂谷脑镇沱水路二段41号 |
邮政编码 |
623100 |
| 单位性质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主管机关 |
理****商务局 |
| 是否涉密 |
否 |
是否同意公开 |
同意 |
| 取用水量 (万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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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面积 (km2) |
/ |
服务人口 |
/ |
| 排污口 设置类型 |
** |
排污口性质 |
工业企业排污口 |
| 排放方式 |
间歇排放 |
入河方式 |
暗管明口 |
| 排污口 位置 |
所在行政区:****杂谷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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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入水体名称:杂谷脑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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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杂谷脑河**、**保留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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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度(准确到″):103°10′28.85″E 纬度(准确到″):31°27′47.31″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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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排污能力 (吨/日) |
50 |
排污口大小 |
DN600 |
| 工业废水排放量(吨/日) |
/ |
年排放污水总量(万吨) |
1.3144 |
| 生活污水排放量(吨/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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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合污水排放量(吨/日) |
47.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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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污水排放量(吨/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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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是否经过 处理 |
是 |
处理方式 |
厌氧+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 |
|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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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排放浓度 (mg/L) |
总量(吨) |
|
| 日排放总量 |
年排放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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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cr |
≤50 |
≤0.002381 |
≤0.6572 |
| NH3-N |
≤5 |
≤0.000238 |
≤0.0657 |
| TP |
≤0.5 |
≤0.000024 |
≤0.0066 |
| 申请理由: **州米老头生态****公司位于**杂谷脑镇沱水路二段41号,于2018年4月建设完成了“**州米老头生态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一条低温脱水土豆条生产线,年产低温脱水土豆条240t)。现由于市场需求拟投资1929.7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2条生产线,1条即食土豆系列3000t/a,1条辣卤魔芋系列2400t/a。项目建成后高峰时段即食土豆系列10.9t/d和辣卤魔芋系列8.7t/d,非高峰时段即食土豆系列7.6t/d和辣卤魔芋系列6.1t/d,年产即食土豆系列3000t和辣卤魔芋系列2400t。****处理厂当前实际处理量已接近满负荷运行,只接收本项目富含淀粉浓度较高的废水(土豆系列、魔芋系列(破袋挑选用水、巴氏杀菌用水)及冷却循环废水),****处理厂生化工艺段的优质碳源补充,剩余部分含淀粉较少的废水(魔芋系列生产线废水(固型废水、三级清洗废水、化冻废水、漂烫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扫废水、实验室三次后清洗废水和生活废****处理站处理。****处理站设计规模为50m3/d,采用“格栅+隔油池+厌氧反应池+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杂谷脑河,排污口位于厂址以西,杂谷脑河右岸,东经103°10′28.85″,北纬31°27′47.31″,****处理站约12m,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 项目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中的农副食品加工业,行业代码为C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不在《**绿色经济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相关环保规划的负面清单内。 2015年5月,**众望安全****公司编制完成了《**州米老头生态农产品加工项目环境报告表》,2015年7月6****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批复(阿州环审批〔2015〕60号),2018年4月完成了“**州米老头生态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一条低温脱水土豆条生产线,年产低温脱水土豆条240t)自主验收,2020年6月28日,取得了**州米老头生态****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生活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杂谷脑河;新增即食土豆系列和辣卤魔芋系列生产线项目于2025年6月11****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505-513222-07-02-476173】JXQB-0016号),现企业正在进行《**州米老头生态农业技改升级项目环境报告表》初稿编制。企业入河排污口位于厂址以西,杂谷脑河右岸,****处理站约12m,入河排污口高峰时段废水排放量为47.624m3/d,非高峰时段废水排放量为33.3368m3/d,1.3144万m3/a,****处理站“格栅+隔油池+厌氧反应池+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混凝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杂谷脑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COD≤50mg/L、NH3-N≤5mg/L、TP≤0.5mg/L。根据设计排放水量1.3144万m3/a核算,主要污染物年入河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6572t/a、NH3-N:0.0657t/a、TP:0.0066t/a。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符合防洪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对现状防洪设施进行破坏,废水排放不会对河底河势稳定产生影响,排污口对区域内水生生物、其他取水用户的影响较小;符**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及限排总量控制要求;正常排放时,对该河段现状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受纳水域水质类别,不影响下游水功能区的水质。 受**州米老头生态****公司委托,******公司承担**州米老头生态****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并依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设置》(HJ1386-2024)、《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 532-2011),在全面分析入河排污口所涉及水域的社会、经济、水文、水质、水生态和水功能区划成果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受纳水体水质现状,论证排放口设置对所在水域水质、水生态以及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产生的影响,最后综合分析了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在广泛征求了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州米老头生态****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特此申请设置入河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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