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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招标名称:****公司**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大佛坝片区一期(水系治理项目)商混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 ****
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疑问、建议及现场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原付款方式:每批次物资全部到场验收合格,招标人办理入库手续,物资复检合格,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开具合规的税率为3%(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40日内支付本批次货款的55%,竣工验收完成后(预计2026年6月1日),40日内支付至100%。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
现调整付款方式为:每批次物资全部到场验收合格,招标人办理入库手续,物资复检合格,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开具合规的税率为3%(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本批次货款30%,混凝土供货完毕后(以最后一张磅单送到时间为准)6个月内支付100%。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要求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为准。
招标组织部门:****
日 期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