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旌德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户开户银行选择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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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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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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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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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业专项维****银行选择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物业专项维****银行选择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北路文锦苑综合楼101、102、201、301号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分(满分:100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民强、武道云、陈从木、许海云、陈琦(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包干价3万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政务新区国土大楼、**县**镇成越华庭十二栋104商铺,联系电话:178****9389、139****596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旌****中心)

地址:**县政务新区国土大楼

联系方式:178****9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成越华庭十二栋104商铺

联系方式:139****59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78****9389

4、监督单位:****建设局

电 话:0563—****700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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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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