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原酒厂地块一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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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厂地块一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公示

****酒厂地块一位于**县古州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26974,北纬25.959008,占地面积为19939.9m2。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小区、西至河滨路、南至预留发展用地、北至现状道路。

地块历史情况:根据人员访谈、历史影像及现场勘察,调查地块历史上1975年之前为农用地;1975****酒厂,用于白酒生产,1994年搬离,原酒厂建筑物至今依然存在;2005****酒厂****工厂使用;2006****酒厂****家具厂使用,****酒厂厂房被东升木业使用;2010****酒厂厂房被作为塑料水管仓库;2020年北侧有一栋建筑物拆除,拆除后,用作楼架钢管储存点,并且东南侧有1****回收站;2021年中部侧增加1****回收站。****家具厂、仓库、废品回收站存在。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调****酒厂用地。****拟对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07)→城镇住宅用地(0701)。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地****酒厂使用,****家具厂、仓库、废品回收站存在,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等调查分析,基本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环境风险可接受;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以住宅、医院、幼儿园、学校、行政单位及商业用地为主,****园区、****养鸡场存在,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等调查分析,周边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本次调查认为:****酒厂地块一不存在污染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基本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居住用地(R)进行开发利用。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日25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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