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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区红光镇渔塘坎村7组168号 | 4,158,000.00元 | ******中心食材集中统一配送服务(统一百分比):84% /(/):84% | 97.16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100 | C****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中心食材集中统一配送服务 | ******中心食材集中统一配送服务 | 本次涉及配送的食材种类为:预包装类、食用油类、乳制品类、(冷)鲜畜禽肉类、鲜蛋类、冷产品类、调味品及干杂类、蔬菜类、糕点类、水果类(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投标人所使用的所有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每次配送时提供该批次预包装食品的合法有效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每次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应附对应品类农残快检报告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C****0100 | C****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中心食材集中统一配送服务 | ******中心食材集中统一配送服务 | 本次涉及配送的食材种类为:预包装类、食用油类、乳制品类、(冷)鲜畜禽肉类、鲜蛋类、冷产品类、调味品及干杂类、蔬菜类、糕点类、水果类(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投标人所使用的所有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每次配送时提供该批次预包装食品的合法有效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每次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应附对应品类农残快检报告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向兵(采购人代表)、方向前、史小玉、郑斌、李素娟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 利润”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定额40264元;(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026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备案编号:510********200006341;
监督投诉单位:****委员会财政国资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0129。
名称:****
地址:**东部新区公园大道2560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028-****2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3777转1、177****96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王淞,江雨欣,周佳慧
电话:028-****3777转1、177****9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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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