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桂山片区排涝管道建设项目

审批
云南-玉溪-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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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18

项目名称 新平县桂山片区排涝管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县城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631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孔伟
联系人 范晓飞 联系电话 151****5241
项目投资(万元) 12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5-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DN800双波峰排水管0.7km、DN600双波峰排水管2.9km、DN300双波峰排水连接管2.08km、d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40m,沉砂池16座及雨水箅子、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改造2.5x1.0m钢混排水沟750m,1.7x1.5m钢混排水沟2.6km,2.0x1.5m钢混排水沟4.2km,2.0x1.0m钢混排水沟650m,0.8x1.5m钢混排水沟1.39km,0.8x1.0m钢混排水沟1.2km,1.2x1.5m钢混排水沟2km,1.0x1.0m钢混排水沟2km,0.4x0.5m钢混排水沟800m。****公司段主排涝通道6.651km,包括护岸、护脚、护底和消能坎修复。安装智能数字在线监测设备28套。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对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配备专门的洒水设备,适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防止尘土飞扬;使用商品混凝土,尽量缩短工期,减小施工废气的影响;专人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严格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特别是建筑垃圾运输的管理,建筑垃圾采用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出工地必须对附着在车身的渣土进行清扫,减缓对运输道路及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暂存的回填土石方采用篷布遮盖,且回填土石方临时堆场设置在县城风向的下风向,且远离环境敏感点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现场建筑施工及降尘等,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同周边生活居民垃圾集中统一纳入住地的收纳系统,由环卫部门清走; 废弃土方、拆迁建筑等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运往合法处置场处置;施工地产生的废料回收利;土收集用于后期复垦,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工程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遮挡围墙;禁止高噪声机械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车辆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严格执行《水保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路基路面工程区、桥梁工程区、绿化工程区进行生态保护,防治水土流失。
承诺:**** 孔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孔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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