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审批
新疆-和田-民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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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18

项目名称 民**尼雅镇兰帕村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民**兰帕村4小队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402.07
建设单位 民**尼雅镇兰帕村 法定代表人 阿依赛乃姆﹒安外尔
联系人 陈龙 联系电话 186****9315
项目投资(万元) 46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园路铺装工程20402.07㎡,包含步道石铺装10079.54㎡、硅PU铺装477.21㎡、木铺装2966.96 ㎡、沥青铺装3763.04 ㎡、火烧石铺装2396.77㎡、彩色透水混凝土718.55㎡、路沿石长度 3800m;第二部分设备采购游乐设施1 项包括趣味秋千3个、儿童游乐设施组合2组、花朵座凳7个、单臂廊架4个、木廊架1个、入口雕塑1组。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采用篷布遮盖,集中堆放,减少尘源,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或适当洒水,降低起尘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养护废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废水量少,为无机废水,一部分自然蒸发损耗,一部分沉淀池沉淀后洒水抑尘。施工期间的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固废 环保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堆放在指定地点,施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防止对环境的影响;2.在人员活动密集处设置小型垃圾桶,存放零散垃圾,用垃圾清运车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严格要求进出车辆减速慢行、静止鸣笛,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养护,尽量使用低噪音设备,同时施工期间要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工程中的环保教育,增强施工工人环保意识,施工期间注重保护周边植被和渠道已有林带,施工结束后弃土回填。
承诺:民**尼雅镇兰帕村 阿依赛乃姆﹒安外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民**尼雅镇兰帕村, 阿依赛乃姆﹒安外尔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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