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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3MAD5XBGX74 | 建设单位法人:王波 |
| 王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大岭街道白沙布山塘尾地段**(**)万洋众创城厂房38栋第1至5层 |
| ****色母颗粒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大岭街道白沙布山塘尾地段**(**)万洋众创城厂房38栋第1至5层 |
| 经度:114.655278 纬度: 23.0352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06 |
| 惠市环(**)建〔2024〕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23MAD5XBGX74001Z |
| 2025-04-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3MAD5XBGX7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23MAD5XBGX7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0MA5GJNY62T | 竣工时间:2025-02-18 |
| 2025-04-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09 |
| 2025-11-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5897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占地面积779.59平方米,建筑面积3972.95平方米,年生产色母料粒2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779.59平方米,建筑面积3972.95平方米,年生产色母料粒1520吨。 |
| 年生产色母料粒1520吨,一期验收内容,分期建设,剩余为二期验收内容,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色母颗粒生产工艺:炭黑/无机颜料、AS树脂、LLDPE树脂、聚乙烯蜡、石蜡分散剂、碳酸钙→投料→混料→挤出造粒→烘干→切粒→过磁→筛分→品检→包装出货→色母颗粒;2.色母颗粒(样品)生产工艺:炭黑/无机颜料、AS树脂、LLDPE树脂、聚乙烯蜡、石蜡分散剂、碳酸钙→投料→打样→切粒→色母颗粒(样品)。 | 实际建设情况:1.色母颗粒生产工艺:炭黑/无机颜料、AS树脂、LLDPE树脂、聚乙烯蜡、石蜡分散剂、碳酸钙→投料→混料→挤出造粒→烘干→切粒→过磁→筛分→品检→包装出货→色母颗粒;2.色母颗粒(样品)生产工艺:炭黑/无机颜料、AS树脂、LLDPE树脂、聚乙烯蜡、石蜡分散剂、碳酸钙→投料→打样→切粒→色母颗粒(样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根据生产布局,项目挤出造粒、打样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采用“空气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达标尾气沿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臭气浓度、苯乙烯等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较严者。 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达标尾气沿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等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限值。 厂界臭气浓度、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3.492吨/年。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运营期,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至周边水环境;生活污水达****处理厂接管标准、**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后,由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有资质单位依法处置,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均应按要求做好废物去向、交接登记等台账记录,如实规范完成申报工作。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一期)在挤出造粒、打样和品检工序上方均设置了集气罩,挤出造粒、打样和品检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分别汇入2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①、②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26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且检测结果均达标。 本项目(一期)在投料工序上方均设置了集气罩,集中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③装置处理,打样(投料)工序上方均设置了集气罩,集中收集后汇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④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的投料工序③废气一并通过1根26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且检测结果均达标。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 厂界臭气浓度、苯乙烯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 经核算,本项目(一期)实际排放总量为:VOCs=0.020吨/年,符合要求。 2、项目(一期)生产过程没有废水排放,挤出造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自来水; 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定期更换后的废水作为危废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一期)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减振措施,检测结果达标。 4、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包装废物、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次品、水口料收****公司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有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喷淋塔废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1、分期验收; 2、分期验收; 3、分期验收; 4、1)本项目(一期)由于废水处理方式已更换,因此未产生废砂滤,****公司回收利用,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2)本项目(一期)由于废气处理方式已更换,因此未产生废滤网,故未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3)本项目(一期)由于废气处理方式已更换,因此产生喷淋塔废水,产生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分期建设,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物料、废气及废水不直接排至外环境,保障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已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详见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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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 排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
| 1 | 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①、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②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本项目(一期)在挤出造粒、打样和品检工序上方均设置了集气罩,挤出造粒、打样和品检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分别汇入2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①、②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26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且检测结果均达标。 | 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的监测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2排放标准值限值要求。 | |
| 2 | 布袋除尘器装置③、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④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本项目(一期)在投料工序上方均设置了集气罩,集中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③装置处理,打样(投料)工序上方均设置了集气罩,集中收集后汇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④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的投料工序③废气一并通过1根26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且检测结果均达标。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隔声、消声、减振处理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一期)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减振措施,检测结果达标。 | 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有资质单位依法处置,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均应按要求做好废物去向、交接登记等台账记录,如实规范完成申报工作。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包装废物、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次品、水口料收****公司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有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喷淋塔废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1)本项目(一期) 由于废水处理方式已更换,因此未产生废砂滤,****公司回收利用; 2)本项目(一期)由于废气处理方式已更换,因此未产生废滤网,故未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本项目(一期)由于废气处理方式已更换,因此产生喷淋塔废水,产生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分期验收。) |
| 1 | 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物料、废气及废水不直接排至外环境,保障环境安全。 | 本项目已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详见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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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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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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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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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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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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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