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200吨建筑防水嵌缝密封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 ****年产200吨建筑防水嵌缝密封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 **省**市**官庄乡牛寨村马寨自然村南侧 168 号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官庄乡牛寨村马寨自然村南侧 168 号,为年产200吨建筑防水嵌缝密封材料生产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废气。投料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 3.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的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稿)》中的通用涉 PM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水平要求(颗粒物:有组织 10mg/m3)。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冲洗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其中设备冲洗废水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0m3)沉淀后循环使用,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 60dB(A))。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43 号)要求进行贮存,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1288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