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路业(******公司年产 6 万吨沥青混凝土、6 万吨水稳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 路业(******公司年产 6 万吨沥青混凝土、6 万吨水稳 料改建项目 | **市**沙沃乡黄村 343 国道** 88 号 | 路业(******公司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沙沃乡黄村 343 国道** 88 号 ,为年产 6 万吨沥青混凝土、6 万吨水稳料改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5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矿粉仓粉尘、原料装卸粉尘、上料粉尘、筛分粉尘、烘干燃烧废气以及沥青废气。沥青混凝土矿粉仓上料粉尘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由仓顶高34m排气筒排放;沥青混凝土石料上料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再生料上料、破碎、筛分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成品出料口、沥青罐呼吸及卸料槽废气引至“冷凝器+电捕焦+覆膜布袋除尘器+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搅拌站 A 级指标;石料烘干、原生料筛分废气经二次燃烧与原生料筛分粉尘一同引至“旋风除尘+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 2020)和《**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A 级干燥炉《**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4 年修订稿);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上料、输送带转接、搅拌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食堂油烟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房顶排放。废气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 2018)(油烟浓度排放限值 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车辆洗涤用水。车辆洗涤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废焦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43 号)要求进行贮存,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1288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