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和《**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现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达玛沟乡沙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砂砾石道路总长10.87km,路面宽 4.5m,道路结构层为 30cm 厚砂砾石。水源工程:配套机井10眼,潜水泵10台(流量125m3/h、扬程80m、功率45kw),配套55KW启动柜10台,配套8寸6网过滤器10台,预制成品管理房10套(16.5m2/座)。电力配套工程:(1)**10KV线路共计15.68km,其中**10kV架空线路(项目区域供电主线路)7.681千米,导线采用JKLGYJ-240/30型绝缘导线,电杆采用Φ190-12非预应力混凝土杆;**架空线路(项目区域内供电分支路)7.999km,导线采用JKLGYJ-120/20型绝缘导线,电杆采用Φ190-12非预应力混凝土杆。(2)**变压器10台(100kVA)。
总投资:工程总估算金额为75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阿卜来提﹒阿卜杜海外尔
联系电话:130****0036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人:于杰
联系电话:151****301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