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区**景观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于2025年12 月17日****交易中心****中心对**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区**景观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吴文斌 ,投标报价:****3362.00 元,投标工期:24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县****公司
项目负责人:方莹 ,投标报价:****8033.00 元,投标工期:24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永坤****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彩梅 ,投标报价:****7462.00 元,投标工期:24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 **** | **市**区善含中格局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 **县****公司 | **县城乡一体化高川片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
| **永坤****公司 | ****县邛溪镇热多村防洪治理工程 |
评标纪要:
在商务标符合性评审时,**省****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景观部分暂估价(146450元)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151500元)。****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景观部分暂估价(150000元、360000元)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151500元、363600元)。******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景观部分缺项,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预留金或暂估价等内容。******公司、嘉****公司、**市****公司、**省华隆水利****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预留金或暂估价等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5.3条第(5)项,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一致认定,以上单位商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市****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上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签字,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5.3条第(7)项,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一致认定,该单位商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在商务标评审时,评标委****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59182.76元)低于招标文件规定(61467.72元)。南****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59182.76元)低于招标文件规定(61467.72元)。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6.3条第(3)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条第4项,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一致认定,以上单位商务评审作不合格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分。
公示期限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水利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839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80-****919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726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联系电话:0580-****358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