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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政府****办事处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自然**部16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 (基于2000坐标系)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现状 |
| ****政府****办事处 | ****中心 | 居住用地-070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3420.648平方米 | / | **区**街道囷瑶村石岑社西侧,三都路东侧,规划石岑南二**侧。 | 国有建设用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成交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 2025年 12 月 28 ****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
**市**区滨**路19****规划局**分局3楼办公室;电话:0592-****981;传真:059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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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