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2025年南轩及仁格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结算审核单位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拟对**县2025年南轩及仁格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并采用综合评估方式择优选取中选单位。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比选项目名称:**县2025年南轩及仁格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
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服务内容:提供**县2025年南轩及仁格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出具审核意见,提交相关咨询报告,并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四)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五)服务标准:结算审核程序和审核成果报告须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六)项目控制价:8691 元。
(七)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县
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60km。溪沟护岸总长0.14km,生态塘整治1座,闲步道0.428km,排水沟0.59km,场地整治0.22hm2等,植草工程0.07hm2,经果林工程0.64hm2,庄美化工程0.44hm2,农业耕作与园地整治 295.07hm2,封育治理456.28hm2。具体工程量以竣工图纸及结算书为准。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造价****事业单位,具有类似业绩。
2.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失****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的响应人。
4.近3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列入**县失信黑名单企业不接受报名。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三、报名提供资料
1.委托代理人报名时,请携带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
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报名开始时间)。
6.提供**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报名开始时间)。
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8.业绩证明(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3年内承担过我县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9.其他资料(可提供与本次比选评审相关的其他资料)。
10.报价函:根据控制价做好报价函,格式自拟(要求:控制价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控制价或报价下浮率大于35.00%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项目报价必须体现下浮率及金额,结果均要保留两位小数,只写报价或只写下浮率及其他方式进行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函必须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全部盖章,并以纸质版密封形式送达,封口处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比选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报名结束后,报名有效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比选公告作废重新比选;报名有效单位在3家(含)以上的,评审委员会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认参选单位的候选顺位,最后提交专题会研究确定最终的中选单位。
价格分评分标准
(1)基准下浮率的计算:取所有有效标的比选下浮率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一个最小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下浮率(当有效标家数小于或等于3家时,则直接取所有有效标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下浮率)。
(2)比选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比选下浮率-基准下浮率)/基准下浮率
(3)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若比选人的比选下浮率>基准下浮率,则报价得分=100-偏差率×3;
若比选人的比选下浮率≤基准下浮率,则报价得分=100+偏差率×5。
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最低得0分。
备注:下浮率报价大于35.00%的,比选申请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审委员会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五、材料提交要求
公告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2月23日(报名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材料请于2025年12月23日(周二)17:00时前送达(不接受邮寄件),逾期未送达的或未密封文件的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