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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18
| 项目名称 | **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县**县境内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0.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彭慧芳 |
| 联系人 | 杨茜茜 | 联系电话 | 188****9021 |
| 项目投资(万元) | 9800 | 环保投资(万元) | 6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9-09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茨岩塘景区:金霞楼提质改造2650m2。(2)惹巴拉景区:惹巴拉凉亭桥修缮12 68m2、惹巴拉捞车古寨摆手堂修缮2890m2、惹巴拉捞车古寨冲天楼修缮2200m2、传统建筑陈列馆改造253 m2、铁匠铺改造873m2、织锦陈列馆改造408 m2、以及游步道改造、广场改造、室外绿化改造、河道清淤、朵溪河亮化等工程。(3)乌**大峡谷景区:**上站服务管理用房800m2,下站服务管理用房1500m2,****停车场、集散广场、充电桩、飞虎洞亮化及室外水电、消防及环保等工程。(4)八面山景区:**民宿3200m2,服务驿站6440m2,****停车场、充电桩及室外水电、消防及环保等工程。(5)太**景区:**水滑道1000m,游乐构筑物2000m2。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严格按照工程管理条例实施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垃圾、弃土、弃渣等外流,造成水土流失和污染环境。(2)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应控制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造成污染。(3)在土方施工等容易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阶段,应采取有效的消烟除尘和通风措施,配置必要的净化、除尘、通风装置,以保证施工场所及其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标准。(4)对操作高噪声、振动设备的作业人员,应配备隔音耳塞,并对设备采取减振措施,以保护作业人员的人体健康。 | ||
| 承诺: 彭慧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彭慧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