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炼油二部催化装置烟气检测项目(二次)选商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公司炼油二部催化装置烟气检测项目(二次)选商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公司炼油二部催化装置烟机入口颗粒物浓度在线检测持续超标,需进行离线检测,与在线检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项目单位: ****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须承担过中石油企业催化装置烟气粉尘浓度粒度分布的监测(需提供委托检测任务、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通过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3.投标人必须配备相关检测专用仪器设备,具备分析催化装置产生的烟气颗粒物粒度分布、烟气中水含量、烟气颗粒物浓度、三旋总效率的分析能力;为保证响应及时性,投标人能够及时接受委托安排。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应具有五家以上大型炼化单位催化装置三旋出入口烟气中催化剂浓度及粒度分布的标定业绩(附合同证明)。 1.参加投标的检测机构须配有检测专用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分析催化装置产生的烟气颗粒物粒度分布、烟气中水含量、烟气颗粒物浓度、三旋总效率的分析能力。 2.参加投标的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烟气中催化剂浓度及粒度的标准《固态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检测规程检测开展工作,并保存原始检测记录。 3.参加投标的检测机构按照外委内容及时开展检测,完成检测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检测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4份)。
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代写 有意向的厂商请按照报价书要求于2025年12月21日08:00前,将报价书及相关附件发到邮箱****@163.com 参与报价,进行竞争性谈判。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42****90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监督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8332
其他:
****公司炼油二部催化装置烟气检测项目(二次)选商谈判公告.zip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8
重新招标
辽河石化公司炼油二部催化装置烟气检测项目(二次)选商谈判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