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杨科
联系电话: 151****3214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招 标 公 告
****承建的草湖项目区新区东片区纵一街、纬三**政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路沿石砌筑劳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劳务班组,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劳务班组可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草湖项目区新区东片区纵一街、纬三**政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路沿石砌筑劳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劳务班组,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劳务班组均可参加投标。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 |
投标含税单价(元) |
投标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 1 |
花岗岩立沿石 |
1.材料卸车 2.倒运 3.安装(含砂浆垫层、靠背) 4项目提供材料(路沿石、砂浆)5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
m |
9120 |
32 |
291840.00 |
||
| 2 |
平面石(盲条盲点) |
1.材料卸车 2.倒运 3.安装(含砂浆垫层、靠背) 4项目提供材料(路沿石、砂浆)5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
㎡ |
1368 |
32 |
43776.00 |
||
| 3 |
挡车石 |
1.材料卸车 2.倒运 3.安装(含砂浆垫层、靠背) 4项目提供材料(路沿石、砂浆)5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
个 |
220 |
55 |
12100.00 |
||
| 4 |
花岗岩立沿石 |
1.材料卸车 2.倒运 3.安装(含砂浆垫层、靠背) 4项目提供材料(路沿石、砂浆)5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
m |
4784 |
32 |
153088.00 |
||
| 5 |
花岗岩路界石 |
1.材料卸车 2.倒运 3.安装(含砂浆垫层、靠背) 4项目提供材料(路沿石、砂浆)5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
m |
4694 |
35 |
164290.00 |
||
| 6 |
火烧板(60*30*5) |
1.材料卸车 2.倒运 3.安装(含砂浆垫层、靠背) 4项目提供材料(路沿石、砂浆)5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
㎡ |
9835 |
32 |
314720.00 |
||
| 含税合计限价(元):979814.00 |
||||||||
| 税率: 3%及 税金(元) |
||||||||
| 投标报价不含税合计: |
||||||||
| 投标报价含税合计(小写): |
||||||||
| 投标报价含税合计(大写): |
||||||||
| 备注:报价含材料、运输、装卸及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标书代写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集团相关项目。
(3)中标后 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4)招标方认为本次投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有权进行多轮次谈判。
1 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提交给招标人。
2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形式支付。
3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4 未在****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返还(无息)。
6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补齐。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3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竞争、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投标中ip地址重复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
账 号:601********400000009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区支行
开户行行号:310****00134
备注:草湖项目区新区东片区纵一街、纬三**政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路沿石砌筑劳务(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至少提前1日将汇款截图发送联系人,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标书费用200元及投标保证金9800元,项目联系人: 何辉,176****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