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现将我社评组织2026年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与工作安排
我社评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由****组织实施,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职业、工种、等级及开展认定月份安排如下:
| 序号 |
职业 |
工种 |
等级 |
认定月份 |
| 1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
育婴员 |
三级/高级 |
1、7、10 |
| 2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
育婴员 |
四级/中级 |
6 |
| 3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
育婴员 |
五级/初级 |
3、6、11 |
二、评价方式
| 职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评价方式 |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 |
理论知识 |
笔试 |
| 操作技能 |
笔试+模拟操作 |
三、考务要求
(一)报名方式
个人或团体报名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或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地址:**市**区马池口镇白浮村3号
咨询电话:010-****5307
(二)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中国大陆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原件;中国**或**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原件;中国**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居住证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非中国籍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护照原件。证件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必须与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2.考生照片:考生需提供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照片规格:JPEG格式,高大于132像素、宽大于88像素、文件大小为40-80KB。拍照要求:头像在照片水平居中偏上位置,眼睛正视镜头,五官完整清晰,不被头发遮盖,双唇自然闭合,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镜片无反光,不佩戴有色眼镜或有色隐形眼镜。
3.申报材料:符合有关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 申报条件 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具体申报条件及需提交的申报材料见附件1。
(三)收费
收费需进行转账,转账时个人报名的需备注 育婴员+姓名 团体报名的需备注 育婴员+单位名称 ,账户信息如下。收费标准见附件2。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020********00074754
开 户 行:工行**支行
(四)准考证印发
考生需自行打印准考证,认定机构于认定考试前5日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至各考生邮箱。
(五)成绩公示及证书信息查询
1.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com,考生可通过以上网址查询成绩,认**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申请成绩复核。
2.证书查询网址:http://jndj.****.cn。
(六)补考申报
若首次考试未通过需要补考的考生,填写《补考申报表》反馈至认定机构,一年内有一次补考机会,且需交补考科目的补考费,其中理论知识部分补考费为理论知识科目费,操作技能部分补考费用为操作技能科目费+材料费(详见附件2),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若超过一年成绩作废,所有考试科目均需重新考试。
(七)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可至评价机构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现场领取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在领取表上签字,如他人代领,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在领取表上签字;快递邮寄需提供考生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收到后联系认定机构进行确认。
四、业务受理
(一)业务受理地址:**市**区马池口镇白浮村3号
(二)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00
(三)业务咨询电话:010-****5307
(四)业务查询途径:http://www.****.com
(五)投诉监督途径:010-****3939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如遇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标准调整等情形,本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二)如遇其他活动事项冲突等,本机构将相应调整认定计划时间,并及时通知考生。
****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1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及材料
| 职业名称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
国标版本 |
2025年版 |
| 级别 |
申报条件 |
申报材料 |
|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
工作承诺书 |
|
|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
工作经历承诺书 |
||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
工作经历承诺书 |
|
|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
1.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 2.工作经历承诺书 |
||
|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1.技工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职高毕业证书或学历承诺书 或2.高职、专****学校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或线下认证证书验证码(学信网查不到的须线下申请纸质认证) |
||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 |
1.工作经历承诺书 2.毕业证书或学历承诺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或线下认证证书验证码(学信网查不到的须线下申请纸质认证) |
|
|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
1.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 2.工作经历承诺书 |
||
|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
1.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管理号 2.工作经历承诺书 |
||
|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历承诺书 |
||
|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校、专****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1.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 2.高职、专****学校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或线下认证证书验证码(学信网查不到的须线下申请纸质认证) |
||
| 相关职业:保育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孤残儿童护理员、营养师、健康管理师、健康照护师、幼儿园教师、儿科护士、助产士、儿科医师、妇幼保健医师,以及其他相关职业(包括《中华人民**国职业分类大典》历次修订版本中列出的其他相关职业)。 相关专业:技工院校专业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护理、家政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包括《**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历次修订版本中列出的其他相关专业); 中等职业教育 婴幼儿托育、幼儿保育、母婴照护、护理、营养与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护理、健康管理、医学营养、预防医学、助产、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 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学前教育、健康管理、护理、儿童康复治疗、现代家政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包括《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历次修订版本中列出的其他相关专业)。 ****学校本科 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护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儿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学类,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包括《****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历次修订版本中列出的其他相关专业)。 |
附件2
2026年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 职业等级 |
理论知识 |
操作技能 |
综合评审 |
材料费 |
合计 |
| 五级(初级) |
65元 |
156元 |
90元 |
311元 |
|
| 四级(中级) |
65元 |
195元 |
120元 |
380元 |
|
| 三级(高级) |
65元 |
247元 |
150元 |
46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