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博雅楼五层以上采暖系统改造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工大博雅楼五层以上采暖系统改造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工大博雅楼五层以上采暖系统改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省****华路47号
联系方式: 138****2112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县**镇团结街
联系方式: 157****37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我司(****)就**工大博雅楼五层以上采暖系统改造工程(2023年8月20日)已验收通过,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产值 752245.77元,并于2023年12月18日完成审计,审定金额为 639335.62 元,审减金额为 112910.15 元,审减率超过 10%,根据《****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办法》(**工大发[2020]42号)第十四条之规定,审计费 6584.72元应从工程款 639335.62 元中扣除,故按 632750.90 元进行结算。第一笔约金333558.35 元和第二笔约金 292434.94 元已支付完成。质保期两年于2025年8月20日到期,申请第三笔质保金6757.61元。
履约要求: 我司(****)就**工大博雅楼五层以上采暖系统改造工程(2023年8月20日)已验收通过,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产值 752245.77元,并于2023年12月18日完成审计,审定金额为 639335.62 元,审减金额为 112910.15 元,审减率超过 10%,根据《****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办法》(**工大发[2020]42号)第十四条之规定,审计费 6584.72元应从工程款 639335.62 元中扣除,故按 632750.90 元进行结算。第一笔约金333558.35 元和第二笔约金 292434.94 元已支付完成。质保期两年于2025年8月20日到期,申请第三笔质保金6757.61元。
履约期限: 质保期两年于2025年8月20日到期
履约地点: 质保期两年于2025年8月20日到期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8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刘井波、张立新、李向东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