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航道和**江航道疏浚综合利用经营权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2025-12-19 |
| 2025-12-25 |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席经理|联系电话:0570-****381 手机号:189****6085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航道和**江航道疏浚综合利用经营权 |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 ||
| 其他 | 本次经营权出让期限为25年,区域为**航道和**江航道108.4公里航道(辉埠作业区至湖镇镇邵家村),其中**航道长度约57.5km,起于**双**,终于湖镇镇邵家村;**江航道长度约50.9km,起于辉埠作业区,终于**港(**江)、**港和**交汇的双**。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出让标的:**航道和**江航道疏浚综合利用经营权 2.出让标的区域:**航道和**江航道108.4公里航道(辉埠作业区至湖镇镇邵家村)疏浚综合利用经营权,具体为**航道和**江航道108.4公里主航道范围内疏浚,航道回淤疏浚,规划的作业区、服务区、锚地等涉航部分疏浚的综合利用经营权(2026—2050年)。 交付以现状为准,不考虑实际数量是否与预估存在差异,受让方须无条件按本次成交价进行受让并及时足额缴纳相关款项后处置。 3.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所在区域港航相关规划及航道疏浚工程实施相关要求,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不得因航道及涉航结构物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而拒绝现状接受标的或拒付价款。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618146F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50,013.56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出让方要求完成付款。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交接材料及交易合同等。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报名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15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交易服务费另有约定,按约定收取: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支付,服务费150000元。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出让方要求完成付款。 4.其他费用:除支付成交价款外,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出让方要求支付出让行为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调查报告、专题分析报告等编制费用(报告名称详见第7条),合计113.6万元。 5.其余未尽事宜,参照《**航道和**江航道疏浚综合利用经营权出让协议》执行。 6.协议样本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经营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除外。 7.项目披露数据均摘录自本次出让行为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拟资产挂拍出让为目的涉及的**航道和**江航道疏浚综合利用经营权(2026-2050年)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衢君问评字[2025]第126号))及《**航道和**江航道疏浚综合利用砂石储量调查报告(2026-2050)》及《**航道和**江航道疏浚专题分析(2026-2050)》,评估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1日,评估基准日至项目成交交付日,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以实际现状为准。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受让方被确定后,根据受让方意见,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以退还或抵扣其应交交易服务费。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所在区域港航相关规划及航道疏浚工程实施相关要求,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不得因航道及涉航结构物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而拒绝现状接受标的或拒付价款。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合同模板 .pdf 、 3.报名文本:实地勘察证明.docx 、 4.特别事项约定2025.docx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 、 2.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1).docx 、 4.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席经理 | 电话 | 0570-****381 |
| 手机 | 189****6085 | |||
| 传真 | 057****0197 | 邮箱 | ****@qq.com | |
| 地址 | **市柯**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 | 网址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话 | 0570-****006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