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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5〕90号)、《****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2024-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府办函〔2024〕6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机关受理的**省西**主要支流淡水河排水防灾减灾项目(一期)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省西**主要支流淡水河排水防灾减灾项目(一期)。
三、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区淡水街道、秋长街道、三和街道。
四、拟选址用地面积:27.9997公顷。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为11.27km,建设内容为河道扩宽及降滩疏浚11.27km,**堤防8.24km,**护坡、护岸21.06km,**防汛道路14.16km,改造现有道路2.08km,拆除拦河堰坝1座等。该项目用地总规模27.9997公顷,功能分区为堤防工程。
六、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4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局查询。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机关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752-****686
监督电话:0752-****886
联系地址:**市**区淡水街道好益****服务中心B栋
******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