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停车场充电车位项目,拟进行公开招商选取合适的**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受理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节假日不受理)。
二、报名地址:
**市**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1号 (单位:****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3656)。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报名前,要对自己所投物业的地点、现状、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水电、通信、消防、牌照证照办理等情况做详细了解,并仔细研读合同文本,投标人应确保接受物业的所有情况并对合同文本无异议后,再进行投标报名。
2、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需要按附表《物业招商明细表》中各物业所设定的金额进行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名,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时,投标人可以投《物业招商明细表》中的物业,投标人仅可投已成功报名并已全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物业。投标人参与开标后如中标,****登记处签名确认,并交出相应的中标标牌。标书代写
四、投标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需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依法成立的单位依法经营,并经相关年检合格,须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照(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已****银行转账单。
3、投标****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需要了解意向物业证件、现状、明确使用用途,如用于经营,报名投标时必须了解清楚该物业能否办理相关证件,明确存在的风险。
以上材料需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承租方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
1、信用良好,意向**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失信被执行人、违法犯罪记录(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2、特别说明: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招商竞标:
①曾经违反招商人租地管理规定或存在拖欠招商人租金;
②报名时与招商人存在诉讼纠纷或案件在诉讼、执行期间内的;
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存在违规信访、上访情况的。
3、投标人需到****公司(珠江街英豪街1号)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条件的投标者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物业投标及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9:20;
七、投标地点
**市**区珠江街英豪街1号
八、投标及开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
2025年12月26日上午8:50至9:00;
2、入场:开标日,投标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签到进场。
3、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时间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参与现场投标及开标,并在入场时间截止前入场,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由****公司现场主持开标,实行现场明标竞价,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5、截至报名结束,如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招商人将发布公示告知,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招商人发布中标公示,确定该唯一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在报名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如不足,中标人需按合同约定时间补足,如有多余,则用于抵付租金,招商人不作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10个工作日后,由招商人将保证金退回至投标人在****银行账户。
7、中标人应按《物业招商明细表》中物业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回物业,对承租人(中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招商人不作任何赔偿、补偿,且向承租人(中标人)追究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中标后又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招商人发布中标公示后又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经招商人通知中标人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但中标人未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到****公司办理签收的,或已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但中标人未签收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已签收中标通知书但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到招商人处办理合同签订等手续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征收补偿及提前收回用地处理
**期内如遇因国家建设、城市管理、政策变更及其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导致场地被征用或拆迁等情形,招商人应就场地的征用征收时间进行协商,尽可能保证项目**期内场地的合法使用。若协商不成,项目**期内部分或全部的场地因前述原因被征收征用的,招商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其他同等面积的场地在项目**期内继续开展,但双方应当就项目场地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场地被征收征用、不具备变更项目场地条件等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的,则双方应协商解除相关**协议。如**范围内征收涉及补偿,本方案所述**共营区域的土地补偿款及物业基础部分归招商人所有,由投标人投入的设备设****政府****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归投标人所有。投标人确认且同意不因对补偿款持有异议而怠于履行场地交付义务。
若投标人有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后期如遇征用拆迁,则投标人无权取得因征用拆迁所得的任何补偿款,该款项归招商人所有。
十一、其他情形
在招商公告有效期内,公****政府项目需要被征收,该物业将不再列入招商范围,自动从招商公告中剔除,不再对外招商。
十二、监督电话:020-****5972
附件:物业招商明细表
****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物业招商明细表》
| 序号 |
物业名称与座落位置 |
产权证号 |
出租 面积 (m2) |
招商方式 |
租赁年限 |
招标底价 |
租金递增幅度 |
用途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 起止时间 |
租期 |
首月月租金(元) |
|||||||||
| 1 |
**市**区珠江中路13号 |
珠江管理区国用(1999)字第****600261号 |
工业用地:79.5㎡ |
明标 |
2026.1.01-2031.****.31 |
6年 |
服务费分成后低于250元/车位按保底收益250元/车位计算,高于250元/车位则按实际服务费分成计算 |
第一年:甲方 15%,乙方 85%; 第二年:甲方 20%,乙方 80%; 第三年:甲方 25%,乙方 75%; 第四-六年:甲方40%,乙方 60% |
充电车位 |
4500 |
合共6个车位; 竞标规则:乙方需在对应年度甲方原定分成比例基础上,每次递增 1% 报价,价高者(甲方分成比例更高)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