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浙师训〔2025〕54号《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5****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县(市、区)自评,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初评,现将2025****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考核结果公示(名单附后),其中三个优秀等第的县(市、区)拟推荐参加省级复评。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监察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908)。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附件:2025****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评估结果
****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2025****小学教师
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评估结果
| 县(市、区) | 等第 |
| **区 | 优秀 |
| **区 | 良好 |
| 经开区 | 良好 |
| **县 | 良好 |
| **市 | 优秀 |
| **县 | 良好 |
| **市 | 良好 |
| **市 | 优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