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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专业化水平,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县人社局委托****对**县县域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公共就业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运营服务。根据《**壮族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及《****政府采购合同-**县县域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公共就业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要求,现需支付项目预付款,**县县域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公共就业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总费用为人民币贰佰玖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800.00),县人社局拟向****支付公共就业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项目费用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捌拾玖万叁仟零肆拾元整(¥893040.00)。
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费用拨付有异议,请书面向****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进行支付。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
监督电话:0776—****336
联系人:邓女士
地址:****市**县**镇南隆路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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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