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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老街片区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为实施县城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城****面馆北侧红线范围内面积2.63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用地范围、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住建局已经依照《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了补偿,请原土地使用权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拆迁工作,将原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中心注销。 ****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