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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关于〈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衔接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赣自然资函〔2025〕313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公司**市东江贯下砖瓦用(含炭)页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 话:****029
邮 箱:****@163.com
附件:**市东江贯下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表、质量评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