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 号)(2020年7月31日)等相关文件要求,****于2025年7月委托******公司****实验小学(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小学(一期)地块位于****社区。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79835°、北纬25.04732°,总用地面积为22204平方米(合33.31亩)。调查地块的****小学用地。调查地块历史至2007年为农田(种植花生、地瓜)、**社区居民住宅,2007年至2014年为农田(种植花生、地瓜),2014年至2015年农田被平整,2015年至2022年为驾校训练场地,2022年至2025****实验小学(一期)【现****实验小学(**校区)】。
根据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可知,调查地块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教育用地(0804)”对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A33中小学用地”,属于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小学(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幼儿园、村民住宅、小区、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均有环保设施,产生的三废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很小,且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小学用地(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通讯地址:**县螺城镇霞晖路59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59****9381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高新区乌**南大道30****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曾江林 联系电话:15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