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行定于2025年12月30日9时30分,在**市民之家四****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对以下标的进行现场公开拍卖: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吨 ) |
参考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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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善应镇无主沙土石方 |
鹅卵石、沙土等 |
吨 |
50471.7 |
5.6 |
28.27 |
0.8万元 |
不含装车、运输费,含**税。 |
|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整体打包拍卖。 2、以实物现状进行,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方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石料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须依法依规履行合同、安全生产,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因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除支付拍卖文件中要求的相应费用外,还需另支付评估费用3000元。 6、买受人应当在于成交之日起60日内完成标的移交事宜。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非受让方原因耽误工期,期限可顺延,具体由买受人和委托人协商确定。若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在标的未按要求时间完成移交,则视为买受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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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2.标的展示地点:善应镇东滩村正南方向。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购买。
三、竞买报名及保证金交纳: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16时止。
2.保证金交纳
开户单位:****拍卖行****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永明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04 2100 5020 7156
3.现场报名。意向竞买人需交纳保证金并携带报名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书)到**市市民之家五****交易中心公物拍卖行窗口办理手续(工作时间)。
4.竞买登记。已报名的意向竞买人凭保证金收款凭证于拍卖当天提前一小时进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5.保证金退还。竞买未成功保证金竞拍结束后三日内无息返还。
四、联系方式
委托人:****
拍卖人:****拍卖行****公司
勘察现场联系电话:武先生 185****8181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吴先生 188****8658
拍卖人地址: **市**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4楼B0430室)
****拍卖行****公司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