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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区人社局于2025年12月5日组织开展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延续换发及相关办学评估工作。现将符合延续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合格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区民办培训机构延续换证情况表
| **区民办培训机构延续换证情况表 | ||||||
| 填报单位: **** |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举办者 | 延续时间 | 地址 | 办学内容 | 备注 |
| 1 | **市辽****学校 | 潘迪 | 2026.1.1-2028.****.31 | **区北一路25号东4门,东2-1、**镇北一路128甲号4-5层 | 专项能力:母婴护理、小儿推拿、老人陪护、产妇催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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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