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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依法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市**经开区石墨****园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经开区石墨****园区内;
建设情况:****园区东路、南路、西路、****公司进厂道****中心线不变,仅外扩沿线帮宽),改造道路总长度为4.773km****园区东路1.101km、园区南路1.395km、园区西路0.53km、园区北路1.455km、海达公司进厂道路0.292km),且将园区东路、南路和北路由原来的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均调整至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设计行车道由原有的各2条均调整至4条,园区南路和北路均兼具城市次干路功能。****公司进厂道路均维持现有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和2条行车道。全线行车路面均变为沥青****园区南路、北路、****公司进厂道路均为砂石路面,园区东路为破碎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铺设地下管网9021m,并建有路灯和绿化带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65889平方米,实际投资总额为176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45万元,占总投资的1.73%。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50****4815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共计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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