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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保护和传承缙**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缙**非****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第十批缙**非****基地评审工作。经评审,提出第十批缙**非****基地名单如下。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第十批缙**非****基地拟公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9日至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意见受理单位:******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缙****路48号(广电大楼14楼)
联系电话:0578-****429
邮编:321400
附件:第十批缙**非****基地拟公布名单
****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第十批缙**非****基地拟公布名单(共4个)
| 项目类别 | 基地名称 | 申报单位 |
| 传统戏剧 | ****学校****基地 | ****学校 |
| 传统戏剧 | ****活动中心****基地 | ****活动中心 |
|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 ****学校****基地 | ****学校 |
| 传统技艺 | 缙****体验馆****基地 |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