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保证担保服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一、合同编号: ****-001-004
二、合同名称: 阶段性保证担保服务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阶段性保证担保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崇**路61号
联系方式: 130****2375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市**区大西路187号
联系方式: 139****99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担保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为: 1.为中心发放的符合保证担保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 2.****中心发放贷款之日起至借款人持《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正式抵押登记之日止,如我中心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则保证担保履行期限相应提前; 3.担保服务机构保证的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二、****中心对担保服务机构提出的其他要求: 1.借款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超过一月时,****中心****银行应积极采取措施催收,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担保服务机构; 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担保服务机构同意代借****中心的本息和罚息; 3.担保服务机构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中心的要求,****中心追收借款人债务;
履约要求: 1. 已取得《中华人民**国融资担保业务许可证》,并按照《****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在**省区域内开展业务。 2.与**下辖行政区以****登记中心保持**联系,****中心开展业务。 3. 担保服务机构****中心需求选派****中心办公地点办公,****中心工作人员需要有从事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多年从业经验,****中心的作息时间和相关规定; 4.在**地区设立办公场所并有专****中心的业务部门及风控法律处置部门。 5.有充足的代偿能力,在担保责任内代借款人偿付应还的逾期本金、利息和罚息及相关费用。 6.担保期间,****中心有权对担保服务机构的资金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担保机构如实提供财务报表等情况。 7. ****中心指定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照当年担保贷款余额的千分之一存入保证金。
履约期限: 3年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周晓萍、马筠、郭晓鸣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