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关于开展重大水源工程水**论证和取水许可公众参与式管理的通知(云水**〔2014〕46号),对****电站水**论证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电站位于**省**市**市海岱镇、羊场镇及**镇交界处,距**市约25km,距**市约75公里,距**约185km。
****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和补水工程等建筑组成。上水库位于**镇老营上村山顶洼地,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49m;下水库位于羊场镇干河河谷内,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01m;输水系统采用两管四机引水方式,尾部式地下厂房开发,输水线路总长2571m;补水工程由翻板钢闸坝、补水泵站及补水管线、闸阀室等组成。
电站装机容量1200MW,额定水头438m,建成后主要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年发电量12.07亿kWh,年发电利用小时数1007h,按综合效率75%计,年抽水电量16.10亿kWh,年平均抽水利用小时数1342h。
二、建设项目取水分析范围、影响范围
(1)分析范围
该项目分析范围为嘉河入赤那河汇口以上,河长约72.9km,流域面积547km2,主要涉及行政区包括**市海岱镇、羊场镇,**区播乐乡、炎方乡。
(2)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上水库:上水库于山顶洼地处挖填成库,天然控制流域面积0.56km2。
下水库:下水库坝址以上河段,河长2.95km,流域面积5.63km2。
补水取水口:取水口以上赤那河流域,河长65.0km,流域面积520km2,上水库、下水库在补水口以上流域范围内。
(3)取水影响论证范围
上水库:上水库为封闭库盆,日常库外水沙不会流入库内,对取水没有影响。
下水库:下水库库尾回水末端至羊场河与赤那河汇口,河长约5.9km,流域面积7.8km2。
补水取水口:取水口至嘉河汇口,河长约7.9km,流域面积27km2。
(4)退水影响论证范围
下水库坝址至羊场河入赤那河汇口区间,影响河段河长约5.2km。
三、取水、退水基本情况
(1)取水方案
****电站施工期68个月,施工期生产生活总取水量571.18万m3,取水水源为赤那河干流;初期蓄水期18个月,总取水量1124.4万m3,****水库坝址所在的干河及赤那河干流;运行期年取水量180万m3,****水库蒸发渗漏损失,****水库坝址所在的干河及赤那河干流。
(2)退水方案
施工期废污水主要由砂石料加工、混凝土生产系统以及生活污水组成。废污水经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洞室排水结合施工工期尽量回用环保绿化用水,回用不完的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羊场河。
运行期退水主要由业主营地生活区生活污水,采用****设备处理后,中水全部回用于道路浇洒和绿化,不外排。
四、电站取水、退水可能存在的影响
(1)取水影响
工程建成运行后,常年保持下泄生态流量,水库对下游河道及流域的水**配置基本无影响。建库取水对水体纳污能力的影响较小,对河道生态影响轻微。电站建成后对下游第三方取用水户影响较小。
(2)退水影响
工程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另外工程施工是暂时性的,一旦施工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总体上讲施工期退水对水功能区和第三者的影响较小。
****电站属清洁能源,运行****水库之间循环,无退水。电站****电站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但其总量相对较少,生活污水****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因此,电站成库后,电站运行较天然河道不会产生新的污染源,不会对下游水功能区及第三者产生影响。
五、水**保护措施
工程取用水严格执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核定的取水量取水,并在取水断面设置监控设施。严格执行最小下泄流量要求,加强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及运行期生活废水处理。强化流域水土保持措施,库底建筑物、废弃物清理等措施。加强水**节约和保护宣传,加强库区水**巡查管理,对水库水质定期进行监测。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建设项目水**论证报告编制环节,水**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在编制水**论证报告书中,编制公众参与内容;水**论证报告编制开展问卷调查、公示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1.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存在的水**利用问题的看法;
3.公众对拟建项目的认识和看法;
4.公众对拟建项目水**利用、保护及水**安全方面的工作建议;
5.公众对本次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建设及水**论证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八、公示方式及公示时间、期限
公示方式:采取在工程项目影响范****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xw.****.cn/)公示。
公示时间:本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起,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地址:******办事处北云居委会1号
联系人:赵玮任
联系电话:156****7980
2.水**论证报告编制单位:****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人民东路115号
联系人:许浩
电 话:189****2435
邮 箱:****@qq.com
附件1:****电站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doc
附件3:****电站水**论证公众参与公示起草说明.docx
****水务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