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三峡新能源**弹前01.03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万发改能源字〔2025〕11号)文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峡新能源**弹前01.03风电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名称:三峡新****公司。
三、同意变更的内容:
同意将《关于变更三峡新能源**弹前01.03风电项目核准内容的通知》(吉市发改能源综合字〔2024〕14号)中第三点主要建设内容“三峡新能源**弹前01.03风电项目拟建地址位于**县弹前乡、涧田乡,总装机容量120兆瓦,安装24台5兆瓦风电机组及箱变,预留3台备用风电机组及箱变,配备18兆瓦/18兆瓦时的电化学储能设施;**进场道路及场内施工道路;**一座升压站,**风力发电6回35千伏集电线路,包含塔基等建设内容”,变更为“三峡新能源**弹前01.03风电项目拟建地址位于**县弹前乡、涧田乡,总装机容量115.5兆瓦,安装21台单机容量5.5兆瓦风电机组及21台箱变,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配套建设10兆瓦/20兆瓦时的电化学储能设施;**进场道路及场内施工道路;**一座升压站,预设1台双绕组变压器,**5回35千伏集电线路,包含塔基等建设内容;接入系统以供电部门批复为准”。其他批复内容保持不变。
四、变更依据: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和《**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36号),**县发展改革委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交了变更申请,符合变更相关程序。根据**广正建设****公司《三峡新能源**弹前01.03风电项目申请报告(变更后)评审报告》,同意该项目建设内容变更。
请你单位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大对项目的监管,强化项目建设程序意识,督促加强运营管理,传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提高项目效益的同时确保项目安全无事故。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