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县阿木乡卡****砂场项目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省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阿木乡卡口村,总面积4.1087公顷(采矿用地4.1087公顷)的土地。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至2027年12月12日结束,期满后请按程序做好土地植被恢复等工作。
******局
2025年12月12日
下载下载****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