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姚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高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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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1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市姚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市姚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市姚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5-12-19至2025-12-25,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项目名称:

**市姚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市/华林山镇、村前镇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华林山镇、村前镇,已通过****委员会备案同意(高发改农字[2023]09号),符合产业政策。 **市姚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河道治理长15.676km,河道两岸护岸总长度1.717km;河道疏浚清障(护岸1、河道疏浚起点:E115°7′45.769″,N28°31′46.016″,终点E115°7′41.481″,N28°31′33.328″;护岸2起点:E115°7′42.394″,N28°30′37.913″,终点E115°7′37.644″,N28°30′20.127″);加固来水陂1座(来水陂起点:E115°8′40.304″,N28°32′34.010″,终点E115°8′39.304″,N28°32′33.110″) 主要建设内容:①岸坡防护工程:岸坡进行护岸处理,护岸总长1.717km,护岸方式为浆砌石重力式挡土墙,共10段(桩号范围:姚7+156~姚7+295(左、右岸)、姚7+299~姚7+410(左岸)、姚7+299~姚7+314(右岸)、姚7+314~姚7+451(右岸)、姚7+456~姚7+596(左岸)、姚9+504~姚9+563(左、右岸)、姚9+567~姚9+815(左、右岸)、姚9+830~姚9+859(左、右岸)、姚9+875~9+950(左、右岸)、姚9+965~姚10+072(左、右岸));②河道疏浚工程:姚7+245~姚7+410河段保留现有岸坡和植被,个别较大碍洪物清除;③跨河建筑物工程:来水陂位于姚4+760.00~姚4+800段,设计泄流量91.5m3/s。加固设计方案为:对泄洪闸、溢流堰(重建后内部采取充填灌浆处理)进行拆除重建,**两侧进水涵、**消力池与海漫。 项目总投资1028.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23万元,占总投资2.7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施工期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有效工艺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水作标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行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施工粉尘、车辆扬尘、切割粉尘、机械设备施工废气等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清淤疏浚产生的恶臭气体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标准。项目运营过程无三废产生。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反铲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如施工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晚作业对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弃渣、污泥、建筑垃圾、废钢筋、废包装袋;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机修危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应当合法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生态环境保持。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土方挖掘量,规范施工操作,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立警示标志;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加强施工队伍职工环境保护思想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保护好表层土,做好施工后的恢复工作,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进行施工,水土保持的治理工作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施工等措施。 (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八)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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