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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18 |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拟批准******处理厂姚桥分厂尾水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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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姚桥分厂尾水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经论证研究,拟对****处理厂姚桥分厂尾水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规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处理厂姚桥分厂处理规模为4500m3/d,入河排污口位于****处理厂姚桥分厂东侧,出水排入老姚桥河后汇入顺堤河。设置位置坐标为:东经116.909103°,北纬34.883531°,排污****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明渠连续排放。该项目服****煤矿****煤矿工人村。
二、排放要求
****处理厂姚桥分厂处理规模为4500m3/d,尾水排放规模为4500m3/d。****处理厂姚桥分厂处理后的生活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50mg/L、NH3-N≤5(8)mg/L、TP≤0.5mg/L、TN≤15mg/L。
根据**省地方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要求,****处理厂姚桥分厂需在标准规定的过渡期内完成提标改造,****处理厂姚桥分厂尾水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中C标准,未达标不予排放。
三、影响评价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推进地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削减入河污染物排放,减轻环境污染,促进地方减排、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公示时间与告知事项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12月27日。
告知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复议听证。
联系单位:****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6-****9929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