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沛县大屯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姚桥分厂尾水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公示

审批
江苏-徐州-沛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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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2-18
信息名称: ****环境局拟批准******处理厂姚桥分厂尾水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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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批准******处理厂姚桥分厂尾水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公示

《****处理厂姚桥分厂尾水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经论证研究,拟对****处理厂姚桥分厂尾水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规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处理厂姚桥分厂处理规模为4500m3/d,入河排污口位于****处理厂姚桥分厂东侧,出水排入老姚桥河后汇入顺堤河。设置位置坐标为:东经116.909103°,北纬34.883531°,排污****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明渠连续排放。该项目服****煤矿****煤矿工人村。

二、排放要求

****处理厂姚桥分厂处理规模为4500m3/d,尾水排放规模为4500m3/d。****处理厂姚桥分厂处理后的生活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50mg/L、NH3-N≤5(8)mg/L、TP≤0.5mg/L、TN≤15mg/L。

根据**省地方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要求,****处理厂姚桥分厂需在标准规定的过渡期内完成提标改造,****处理厂姚桥分厂尾水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中C标准,未达标不予排放。

三、影响评价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推进地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削减入河污染物排放,减轻环境污染,促进地方减排、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公示时间与告知事项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12月27日。

告知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复议听证。

联系单位:****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6-****9929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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