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为**市羊马街道经功村10组、中华村5、12、16、17、18、21、22组地块,地块位于**省**市**市羊马街道经功村、中华村,地块中心坐标为E103.741135°,N30.648798°(国家2000坐标系),总占地面积198094.21 m2。本次调查地块共包含3个地块,分别为**市羊马街道中华村5、12、16、17、18组地块,**市羊马街道中华村17、18、22组地块以及**市羊马街道经功村10组、中华村17、18、21、22组地块,依次编号为1#地块、2#地块和3#地块,其中1#地块位于全地块整体**,2#地块位于全地块整体东北部,3#地块位于全地块整体西北部。
以上地块土地权****储备中心,2025年9月12日,******局同时出具了其相应《规划条件》,文号为****、J0713号、J0714号;且1#、2#地块间相距15m,2#、3#地块间相距53m,1#、3#地块间相距55m,距离较近且其间无工矿企业,地块属于同一水文地质单元;故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三个地块合并为**市羊马街道经功村10组、中华村5、12、16、17、18、21、22组地块进行调查。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1#地块
1#地块为**市羊马街道中华村5、12、16、17、18组地块,地块位于**省**市**市羊马街道中华村5、12、16、17、18组,地块中心坐标为E103.742507°,N30.648041°(国家2000坐标系),总占地面积66970.37m2。本地块内2017年之前为当地民房、农田、林地及荒地;2017年,地块内民房陆续开始搬迁拆除;至2020年,地块内民房搬迁拆除完毕;2023年地块西部****基地(地块内面积约26400m2,包括种植大棚、工具间级员工休息区),2024年,地块****基地(地块内面积约12500m2,主要为种植大棚),其余区域仍为农田、林地及荒地。
目前1#地块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规划条件》(编号:****),地块总占地面积66970.37m2,其中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2)2#地块
2#地块为**市羊马街道中华村17、18、22组地块,地块位于**省**市**市羊马街道中华村17、18、22组,地块中心坐标为E103.742287°,N30.650340°(国家2000坐标系),总占地面积65782.16m2。本地块内2008年之前为当地民房、农田、林地及荒地;2008年地块北部建成草莓种植采摘园(地块内面积约9400m2,包括种植区及综合楼);2016年,地块内民房陆续开始搬迁拆除;2018年,草莓种植采摘园停产拆除;至2021年,地块内民房搬迁拆除完毕,仅于地块**和北部分别剩余一栋农用库房;2023年地块西部****基地(地块内面积约19500m2,主要为种植大棚);2025年地块**农用库房拆除。
目前2#地块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规划条件》(编号:成规设〔2025〕J0713号),地块总占地面积65782.16m2,其中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3)3#地块
3#地块为**市羊马街道经功村10组、中华村17、18、21、22组地块,地块位于**市羊马街道经功村10组、中华村17、18、21、22组,地块中心坐标为E103.738843°,N30.649718°(国家2000坐标系),总占地面积65341.68m2。本地块内2016年之前为当地民房、农田、林地及荒地; 2016年,地块内民房陆续开始搬迁拆除;至2021年,地块内民房搬迁拆除完毕,遗留有1栋未拆除完的废弃建筑;2023年地块东部****基地(地块内面积约7500m2,主要为种植大棚)。
目前3#地块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规划条件》(编号:成规设〔2025〕J0714号),地块总占地面积65341.68m2,其中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初步调查内容
(1)资料收集:通过对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判断,本次调查地块内未从事过任何工矿生产活动,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规模化养殖,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本地块内现状****储备中心库房;地块内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未见各类产品、原辅材料、油品、废水的地下储罐、池体、地下输送管道、沟渠;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无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和填埋现象,未见污染痕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地块500m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当地农户、****幼儿园、养老院等。根据现场调查,可判断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人员访谈:根据****政府人员访谈,地块各区域情况如下:
1#地块为**市羊马街道中华村5、12、16、17、18组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E103.742507°,N30.648041°(国家2000坐标系),总占地面积66970.37m2。1#地块2017年之前为当地民房、农田、林地及荒地;2017年,地块内民房陆续开始搬迁拆除;至2020年,地块内民房搬迁拆除完毕;2023年地块西部****基地(地块内面积约26400m2,包括种植大棚、工具间级员工休息区),2024年,地块****基地(地块内面积约12500m2,主要为种植大棚),其余区域仍为农田、林地及荒地。
2#地块为**市羊马街道中华村17、18、22组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E103.742287°,N30.650340°(国家2000坐标系),总占地面积65782.16m2。2#地块内2017年之前为当地民房、农田、林地及荒地;2017年,地块内民房陆续开始搬迁拆除;至2020年,地块内民房搬迁拆除完毕;2023年地块西部****基地(地块内面积约28000m2,包括种植大棚、工具间级员工休息区),2024年,地块****基地(地块内面积约12500m2,主要为种植大棚),其余区域仍为农田、林地及荒地。
3#地块为**市羊马街道经功村10组、中华村17、18、21、22组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E103.738843°,N30.649718°(国家2000坐标系),总占地面积65341.68m2。3#地块内2016年之前为当地民房、农田、林地及荒地; 2016年,地块内民房陆续开始搬迁拆除;至2021年,地块内民房搬迁拆除完毕,遗留有1栋未拆除完的废弃建筑;2023年地块东部****基地(地块内面积约7500m2,主要为种植大棚)。
地块现状及历史上均不存在生产企业,居民区没有规模化畜禽养殖,没有散乱污等工业活动。确认地块不涉及工矿用途不存在生产痕迹,没有污染迹象,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工业废气污染,规模化养殖、有毒有物质储存与输送等潜在污染土壤行为;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现场走访未发现周边地块土壤环境污染现象。地块周边相邻地块存在过部分企业存在污染源,以上企业均进行地面硬化且未收集到有关历史上泄漏事故资料;故地块及周边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4)根据地块现场快速检测结果,1#、2#、3#地块内各快检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筛选值-第一类用地”限值。铬指标满足《**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限值;锌指标满足《**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限值。检测点与对照点位浓度值比较,各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出浓度差异均在可接受范围内。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前期通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程序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羊马街道经功村10组、中华村5、12、16、17、18、21、22组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在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境调查工作,并可作为后期二类城镇住宅居住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