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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马家村光伏发电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本项目光伏场区总占地面积约643333m2,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49.30464MW,交流侧装机容量为40MW。项目主要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由太阳能电池方阵、300kW组串式逆变器、35kV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组成,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设施。本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寻甸县金所街道办金河大道1****中心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189****9178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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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