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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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右卫镇右东村保鲜存储冷库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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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 |
发布时间: |
2025-12-1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右卫镇右东村保鲜存储冷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评分细则中关于企业业绩部分,投标人近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变更为投标人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第60页近年完成类似性质和规模的工程情况,变更为近3年完成类似性质和规模的工程情况。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11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电子标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右卫镇右东村
联系方式:130****9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联系方式:041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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