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市观海卫镇**头片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基础设施二(锦堂路轻轨两侧提升工程)****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将对锦堂路轻轨沿线实施风貌整治,整治范围为东起卫前路,西至轻轨银山隧道东入口。改造长约1公里。改造内容包含轻轨桥下空间项目一有桥下游步道、停车场、海绵城市水系景观节点、绿化微地形塑造、绿化植被种植、水电配套工程、健身公园及球场建设;锦堂路西段环境整治、北侧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南侧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农户围墙提升、轻轨南侧农户围墙提升、周边农户环境整治提升、道路两侧弱电梳理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观海卫镇锦堂路。
2.2 招标范围:道路、景观、建筑立面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招标控制价:****9870元。
2.3 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③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人和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④联合体成员提供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人。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和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注:单独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可以由符合招标文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的同一人或不同人担任;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的在职人员担任,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成员的在职人员担任。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两人的,投标函格式中的项目负责人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人信息填入。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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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观海卫镇卫前路1号
联系人:史工
电 话:0574-****52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人和路555号天鸿大厦8楼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74-****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