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民宗委关于做好**省2026年中医药民族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有关工作的通知
黔中医药函〔2025〕42号
****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民宗委:
按照国家民委关于优先发展民族医药产业的指导要求和全省中医****工作部署,****管理局、省民宗委联合组织了**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前期经各地组织申报、逐级审核及省级综合评审,现已确定将“**市**县**布依族苗族乡中药材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21个项目列为**省2026年中医药民族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为确保工作稳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策导向,优化投入机制
按照省民宗委有关工作要求,本次确定支持的21个项目,将作为省民宗委2026年度民族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激励因素对项目所在的县(市、区、特区)予以不高于150万元的倾斜支持,各地在统筹实施2026年项目时,应优先予以保障,并在确保项目****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整合本级财政资金、社会资本、金融信贷等各类**,共同投入项目建设,放大资金效应。
二、精准对标实施,筑牢合规底线
各有关县(市、区、特区)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申报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与优化。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投资构成、绩效目标等,必须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省级相关实施细则为根本遵循,坚决杜绝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坚决防止超范围使用衔接资金。确保所有资金支出合法合规,精准用于规定的支持方向。
三、突出融合创新,提升产业价值
推动民族医药传承与中医药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是弘**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各项目要立足当地**禀赋与产业基础,聚焦中医药民族医药非遗保护与创新利用、适宜技术标准化推广与服务能力提升、验方秘方活态传承与产业转化、中药材生态种植,以及文旅康养多业态融合场景建设等重点方向。要着力打造示范性强、联农带农机制健全、产业链延展性好、附加值提升明显的标杆项目。
四、压实管理责任,加强动态监管
****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民宗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抓紧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主体,依据本通知要求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细化与完善。方案需明确调整优化后的具体建设内容、详细资金预算与来源、可量化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主体、关键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等。请各市(州)主管部门对调整后的方案进行认真汇总与审核,确保内容完整、合规可行,并于 2026年1月9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实施方案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一****管理局产业专班与省民宗委共同发展处(联系人及方式附后)。逾期未报送或报送方案经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影响其后续资**排与拨付。
****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民宗委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动态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附件:**省2026年中医药民族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名单
****管理局 贵****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2026年**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名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