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2025 ****直营店劳务外包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64.91511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98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广缘****公司,投标报价:62.4382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98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智盛****公司,投标报价:68.533546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98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李霞/;
中标候选人(**广缘****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德源/;
中标候选人(**智盛****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节玉/;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广缘****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智盛****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得分94.53 分;
中标候选人(**广缘****公司)的评标情况:得分 81.30 分;
中标候选人(**智盛****公司)的评标情况:得分 70.64 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建
****公司或采购人提出异议(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九华山大道 389 号益瑞楼 2 楼,联系电话:181****2705.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持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它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 2025 ****直营店劳务外包项目(三次)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清风东路 89 号
联 系 人:张丽玲
电 话:0566-****02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九华山大道 389 号益瑞楼 2 楼
联 系 人: 洪椿
电 话: 181****2705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