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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和变更的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公司和**中飞****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延续和变更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公司申请有异议,请与****联系(电话:0416-****030)。
延续申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牧场
行政许可证书编号:辽G****0001
延期后信息:2025年12月19日至2028年12月18 日
(3年)
变更申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飞****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市右卫镇昌盛村
行政许可证书编号:辽G****0003
变更后信息:法人变更为郝建秀
****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