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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司“镇**方解石及尾矿**综合利用生产新材料功能性(改性)填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方解石及尾矿**综合利用生产新材料功能性(改性)填料项目
建设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公司所属厂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9日-2026年01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39****9980,谭总